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坚持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,坚持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,不拘一格选人用人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强化干部管理监督,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,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推进。
破除“四唯”,不拘一格选用干部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,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,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。”过去一段时期,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,存在唯票、唯分、唯GDP、唯年龄等“四唯”倾向,影响了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指导下,“四唯”难题得到有效破解,干部工作出现了新气象、呈现出新面貌。
改进民主推荐方式,对唯票问题“釜底抽薪”。重新定位民主推荐的功能作用,把推荐结果由原来作为选拔任用的“重要依据”改为“重要参考”,完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,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,提高民意表达真实性和民主推荐质量。
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,破解“唯分”问题。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范围,明确不能将其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,不能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的频次和比例。
改进政绩考核工作,破解“唯GDP”问题。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,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,把有质量、有效益、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、社会和谐进步、文化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、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。
优化干部成长路径,破解“唯年龄”问题。2014年6月,中央出台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》。既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,又注重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,促进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,各个年龄段的干部都有盼头、有奔头。
完善机制,激发干部干事活力
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,我国所有公务员一直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。这种“大一统”的管理方式,带来职业发展通道单一、管理针对性不强、基层压职压级等突出问题。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?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,成为必然选择。
2016年7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两个规定明确专业技术、行政执法两类职位设定,建立“四等十一级”的职务序列,明确各自晋升方式。根据两个规定及配套办法,专业技术类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实行分类管理,开展分类录用、分类考核、分类培训,从而实现分渠道发展、精细化管理、专业化建设,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。
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的活力,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。长期以来,公务员主要依据职务进行管理,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,职务晋升空间小、工资待遇低、干部留不住等问题比较突出。为此,有必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、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。
2015年1月,中央印发《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》,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全面推开。这项制度,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和改革,是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。10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晋升了职级,享受上一职务层次的工资待遇。这项改革,让广大基层公务员享受到了党中央关爱基层的“真金白银”和“改革红利”,激发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。
套上“紧箍”,干部管理从严从实
治国先治党,治党先治吏。
防止“带病提拔”,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“老大难”问题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2016年8月,中办印发《关于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明确实行党委书记、纪委书记在拟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签字制度,这是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的重大举措。
好干部是选出来的,更是管出来的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吏,持续开展专项整治,不断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、社团等兼职,打出了整饬吏治的“组合拳”,净化了干部队伍。5年来,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万余人次,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2.1万余人次;清理退(离)休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社团兼职5.6万余人次。
5年来,从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、社团等兼职,到规范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产生与管理,再到部署开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专项行动,严管干部的发条越拧越紧,依法用权、干净办事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,人民群众纷纷点赞。
法与时转则治,治与世宜则有功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我国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,选拔任用更加科学,管理监督更加严格,干部管理的“四梁八柱”制度框架基本确立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基础。